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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锦屏县人民法院敦寨法庭联合铜鼓镇人民政府、铜鼓村民委员会深入田间地头诉前调解一起因相邻田埂坍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吴某与被告向某系同村人,向某家的田在吴某家田地下坎。2022年年初,相邻田埂坍塌,吴某认为因向某2020年使用草甘膦除草加上向某农田长年积水,导致田埂土质疏松引发坍塌。向某则认为系吴某在其田地使用大型农用机发出震动导致田埂坍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吴某遂于2023年4月起诉至锦屏法院要求向某恢复原状或赔偿其损失。
因正值春耕农忙时,为回应群众期盼,让双方尽快投入春耕,近日,敦寨法庭联合铜鼓镇人民政府、铜鼓村民委员会一同到双方争议田地,将双方当事人约到现场,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但双方各执一词,均认为是对方的原因导致田埂坍塌。为及时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并从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田埂坍塌不仅影响吴某农田的使用,也影响向某农田的使用,现正值春耕农忙时,况且,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不要因为邻里关系不和谐影响春耕。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双方共同修缮田埂,并现场打桩固定位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 锦屏县人民法院
编辑 黄焕弦
二审 杨新凤
三审 姜佳信